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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中医师承合同公证所需材料具体有哪些?1.所需携带材料有哪些2.师承合同双方是否都需要到场
答: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办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需双方到公证处共同申请办理。 需要提供的材料:1、师承人员需提供(1)身份证;(2)户口本;(3)高中以上学历证书;(4)《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3份);(5)承办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指导老师需提供(1)身份证;(2)户口本;(3)执业医师资格证;(4)执业医师执业证书;(5)技术职称证书;(6)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7)承办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一)如指导老师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则无需提供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二)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三)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拨打我处电话6248345、6278947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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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您好!我人在国外,旅途太远无法回国,需要委托国内亲属为我办理国内的无犯罪证明,但是我的身份证在这里,请问能不能不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可以提供,谢谢
答: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
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需携带: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人在国外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护照复印件、护照上最后一次离境日期;
4.委托书、申请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的照片;
5、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4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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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父亲去世8年。母亲健在,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改成母亲的。都需要什么文件办理公证。
答: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根据您所述的情况,父亲去世后遗留的房屋为其遗产。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您若到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具体应携带:1、死者的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医学死亡证明);2、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结婚证等;3、继承标的物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4、死者父母死亡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或村居委出具的死亡证明;5、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有疑问,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6248345),以便了解情况更详尽,解答更具针对性,感谢您对鲁东公证处的关注、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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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您好 今年孩子本科毕业 想出国留学 需要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做公证,我想问一下做公证 除了这三样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咱公证处的地址在什么地方 费用大概是多少 时间大概要多久 谢谢!
答: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办理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公证,需携带: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原件;3.委托除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以外的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我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6号(可乘坐44、46、58、73、80路公交车在“市鲁东公证处”站点下车)。收费执行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自然人申办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按每件150元收取费用,去往美国、韩国等有特殊要求的国家除外。若您自行提供原件翻译,上述公证事项立等可取。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4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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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两位老人中的一位已去世,另一位在世。老人有房产一处,请问当在世的老人去世后,老人的这处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是否是老人的子女(五位)。两位老人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子女也有继承权吗?谢谢!
答: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若两位老人的父母已分别先于两位老人死亡,那么两位老人的遗产应由其子女共同继承,不涉及两位老人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子女。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624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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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孩子上学,想用我公公的房产,我公公去世了,我婆婆还在,我对象独生子女,爷爷奶奶也不在了,房产证我公公的名字,我应该怎么操作,才能让我对象有一半产权,再就是能不能直接过户到我孩子名下。谢谢
答: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
如您所述,上述房产属于您公公和婆婆共同财产,您公公去世后,其拥有的一半的房产份额成为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您公公生前若没有遗留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其配偶、子女、父母是他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您孩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不能直接过到您孩子的名下。现在您对象要想有一半产权可以在其他继承人都表示放弃的情况下接受继承,办理公证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被继承人(您公公)的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被继承人(您公公)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出具或复印其档案,证明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3、继承标的物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房改表等);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与我处联系:6278947、624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