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原名烟台市公证处,成立于1984年,2007年8月更名为烟台市鲁东公证处,隶属于烟台市司法局,是依法设立的面向全市提供公证服务,办理各类公证业务和公证事务的公证证明机构,2017年11月烟台市鲁东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改革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下设国内经济科、国内民事科、涉外涉港澳台科和办公室。全处现有在编人员19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9名;现有公证员14名,其中,一级公证员2名,是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公证人才队伍。1984年成立公证处党支部,现有党员16名。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座落于烟台市中心,风景秀丽的南山公园西侧公证楼。办公场所面积1200多平方米,设有国内、涉外两个办证接待大厅及遗嘱、保全证据等特别公证室,配备受理窗口电子显示屏、电脑叫号系统、面部识别仪和客户评价器等设备,以舒适的办证环境、专业的办证设备、优质的公证服务,为当事人前来办理公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鲁东公证处率先搭建“互联网+公证”新模式,打造“不打烊”的“公证咨询平台”,实现公证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鲁东公证处官方网站、中国公证协会百家公证网四个同步在线申办入口,保证了公证服务的优质高效。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引领业务发展,按照“质量立处、创新兴处、人才强处”的发展总思路,把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打造全国优秀公证处作为推动公证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公证服务、业务创新、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精益求精。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涉外公证、国内民事公证、国内经济公证全面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鲁东公证处办理的涉外公证数量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且承办了全部需要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市级建设项目或重大工程的现场监督公证,为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投资融资、经营发展等方面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示范引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切实履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的承诺,积极简化申办公证的流程,最大限度“减证便民”、“减证便企”,让人民群众在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塑造起了人民满意的公证机构新形象,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公证处”、“省级文明公证处”、 “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烟台市巾帼卫士”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山东省司法厅、烟台市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多名公证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员”、“省优秀公证员”、“烟台市十佳法律工作者”等,2011年,被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处”。
薪火相传,继往开来。回首过去,硕果累累,展望今朝,砥砺前行。鲁东公证处全体成员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用我们的“服务指数”“幸苦指数”拉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把烟台打造成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贡献更大公证力量!